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对指导和规范我国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有很重要的作用。但该规范在幕墙硅酮耐候胶部分的规定却存在明显的错误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33规范“条文说明”第3.5硅酮结构密封胶中称“通过幕墙工程实际应用以及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说明,国产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质量,已基本达到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质量水平”。实际情况是,我国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标准GB16776-97有三项关键性指标超过美国ASTM1184标准。经国家经贸委指定的三家结构胶检测机构的检测,国外已有四个厂家六个牌号结构胶达不到中国标准,而被禁止进口和在国内使用,而国内结构胶多次检测完全合格。有什么根据说“国产结构胶已基本达到进口硅酮结构胶的质量”?我国国产结构胶的用量1997年前所占比例为0,到2001年已占全国用量的40%以上。该规范的说法脱离事实,严重影响国产结构胶在国内的使用和推广。
2.表3.4.3只列出了产品的性能指标,未指明材料性能的试验方法。这样做没有可操作性并且缺乏科学性。因为大部分材料性能指标的测定都具有多种试验方法,其最终测定值差别不小。如污染性指标,目前国内尚无正式的国标或行标规定其试验方法,在美国ASTM标准体系中有ASTMC510和C1248等规定了不同的试验条件和方法,同样的密封胶和基材用不同的方法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3.表干时间硬性规定为1~1.5h存在不合理性并且缺乏依据。目前实际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大部分表干时间可能不在此范围内。JC/T883-2001《石材用建筑密封胶》(报批稿)和JC/T884-2001《彩色钢板用建筑密封胶》(报批稿)中规定为不大于3h更具有合理性,而且还应规定下限值以便于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以免脱离生产实际。
4.流淌性叫法不准确。在国内的产品标准中一般都使用“下垂度”这个术语。JC/T883-2001和JC/T884-2001(报批稿)规定的指标(垂直放置不小于3mm,水平放置无变形)更为合理,其试验方法为GB/T13477-1992《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中第七章的规定,模具为b型,在(50±2)℃条件下放置24h。
5.极限拉伸强度指标设置存在问题最大。同样是作为耐候密封胶,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的指标相差十几倍。这显然没有依据,也不合常理。同时前者规定的指标0.11~0.14Mpa绝对值太小,范围太窄,几乎没有密封胶能满足这样的条件;而后者规定的指标为不小于1.79Mpa显得更没有科学性,作为耐候密封胶没有必要有这样高的强度要求,要知道作为硅酮结构胶的该项指标要求才仅仅规定为不小于0.45Mpa。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目前有GB/T52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变性能的测定》和GB/T13477两种试验方法进行极限拉伸强度的测定,同样的产品用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有很大差别。JC/T883-2001和JC/T884-2001(报批稿)未规定此项指标。
6.断裂延伸率指标设置也存在不合理之处。既然石材幕墙用耐候胶规定了不小于300%,金属幕墙用耐候胶也应该有此规定,因为金属材料的热膨胀系数比石材还大,所使用的密封胶产品应具有更大的延伸率。在试验方法方面的问题与上一部分讨论的情况类似。JC/T883-2001和JC/T8842001(报批稿)未规定此项指标。
7.变位承受能力指标设置也极为不合理。上面谈到石材的热膨胀系数比金属板材要小,因此金属幕墙用耐候密封胶的位移能力应该高于石材幕墙;而JCJ133却正好相反,石材幕墙的此项指标规定为不小于50%,要求过高,不利于材料的选用。JC/T883-2001(报批稿)规定了25、20和12.5三个级别供设计者选用。JC/T884-2001(报批稿)也规定了25、20和12.5三个级别供设计者选择。
上面几点是作者对JGJ133硅酮耐候胶部分不足之处的主要看法。由于该规范刚刚发布实施,错误之处甚多,应尽快修改该规范,或者在幕墙耐候胶修改部分直接引用很快便要发布实施的JC/T883-2001《石材用建筑密封胶》和JC/T884-2001《彩色钢板用建筑密封胶》。这样做既体现了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体现了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协调性,有利于材料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共同发展和完善。
我国已加入WTO。为了不影响我国国誉,建议尽快对该标准进行严肃、认真、负责的修改和补充。国家经贸委硅酮结构密封胶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组长 彭政国 国家经贸委硅酮结构密封胶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组员 王耀林
{发布日期:201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