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风口影响了一楼的采光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 新房的钥匙已经拿到手了,海景明珠小区10楼的业主陈先生准备装修时却发现天花板上有一条条裂缝,楼上装修时使用的密封胶居然顺着天花板的裂缝滴下来,地上滴了一滩胶水,陈先生的装修计划就此搁浅。几个月过去了,开发商一直没有出面处理。据了解,在集美海景明珠小区遇到类似问题的业主还不止陈先生一人,因新房问题太多,有的业主甚至要求退房。
卫生间竟没水管
业主刘女士的新房在一楼。她说,装修的时候发现天花板的裂纹一道一道,只要楼上的泼点水都会渗透下来。除了裂缝,刘女士还发现地下管道不通,洗衣池的水排不出去。“已经翻过一次工了,到现在还没有修通,水只好泼出去,窗外都湿漉漉的,邻居们也有意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刘女士说,“反映了多次,现在还是没有人处理。”
杨先生的新房在二楼,他说当初借钱买房子是为了以后孩子读书方便,没想到交房三个多月了,产权证还遥遥无期。杨先生说,现在发现新房的卫生间里没有水管、房间没有网络线和有线电视线。除了这些,更让杨先生恼火的是,他家的地板上有裂缝,只要在地板上泼水,楼下刘女士家中就成了“水帘洞”。“开发商电话没人接,找了物业也无法处理。”杨先生说,“现在产权证还是遥遥无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给办理。”
业主朱先生的新房在一楼,而地下车库的一个通风口紧挨着他的一间房,一米多高的通风口不仅占用了房屋面积,还严重影响了采光。“交房时才发现,找开发商解决,可是一直没有人出面处理。”朱先生说,“当时买房为了孩子读书,现在孩子读高三,原本以为交房后能顺利拿到产权证,孩子可以顺利参加高考报名,没想到这下全都耽误了,现在想退房都找不到开发商。”
小区已通过了质监站验收
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交房手续不全,开发商不能向业主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位业主曾先生说,因为开发商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两书一表”,所以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业主没有办理交房手续。
记者来到海景明珠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提供了两份编号为148711113112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本房屋各主要证件办理情况”表格里,记者发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一栏里是空白。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等如出现问题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是5年,而海景明珠业主们发现的系列问题,刚交房三个多月就无人受理了。
记者随后从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获悉,在今年的7月6日,质监站受集美区建设局委托,参与了海景明珠小区的验收。质监站站长王志端说,验收结果表明符合要求。
开发商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卢先生取得联系,他说,只有一户业主发现问题,并且已经进行处理了。当记者告诉他采访到的有五六户业主都出现问题时,他表示将尽快处理。他说,海景明珠已经验收完了,而且具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买受人应当自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权属登记所必需的相关证明等文件。为何已经交房的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呢?记者再次追问这位卢先生,他说,办理产权证的事情由开发商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负责。
记者随后拨打开发商厦门旺森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钟平智的电话,电话拨通后一直无人接听。
文/图 记者 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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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景明珠多次被曝光
2010年3月12日本报8版报道了《交了定金发现楼盘有猫腻 土地使用权“缩水”20年》,业主们在交了定金之后发现,海景明珠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同时,开发商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5日与部分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实际上2009年12月18日才取得预售许可证,2010年1月10日才可以开盘销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就接受业主预订。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在2010年4月12日作出对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决定。
2011年7月10日,本报5版报道了《电梯被换物业费上涨 小区业主拒绝收房》。海景明珠的业主们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发现合同上的三洋电梯变成了希姆斯电梯,物业费也从每平方米1.5元涨到1.9元,业主们感觉被开发商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骗了。三四十户业主拒绝办理交房手续,可是迟迟没有等来开发商出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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